刘学志
职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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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公司证券、金融保险、破产清算、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建设、民商事诉讼
教育背景
社会职务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河南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河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 郑州市委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 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
工作经验
刘学志律师作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自1989年执业以来,三十余年深耕公司、金融、破产及复杂民商事法律领域,兼具深厚学术素养与丰富实务经验。作为区域法律界权威人物,他不仅带领律所屡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更深度参与地方立法研讨、司法论证及行业规范制定,主持起草了河南省首部《破产管理人操作指引》,连续组织六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执业领域,他累计处理各类诉讼案件超千件,其中包括河南豪瑞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申诉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复杂案件;同时主导多起大型企业集团设立、改制、并购重组及合规风控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支持。此外,他多次受邀参与省级、国家级立法及司法解释研讨会,在专业报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长期受各地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进行学术交流,持续为推动法治化进程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代表性业绩
法律顾问业务:
- 任开封市人民政府
- 郑州市委办公厅
- 尉氏县人民政府
- 通许县人民政府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华信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法律业务:
- 河南豪瑞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三门峡鼎盛铝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申诉案
- 周口市祥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华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侵权纠纷案
- 开封裕兴置业有限公司诉河南省开封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纠纷案
- 河南省天城一品置业有限公司诉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合同履行纠纷一案
- 河南省金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因诉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不依法履行行政协议纠纷案;
- 姚晓燕诉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漳州市长运卓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破产与清算业务:
- 担任本所承办的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 河南省开封皮鞋厂破产清算案
- 郸城财鑫糖业破产清算案
- 河南省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河南商贸集团下属11家企业破产清算案
- 尉氏县玖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河南张弓酒厂破产清算案
- 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案
- 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
荣誉奖项
多次获得“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郑州市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